群學出版論壇 首頁 群學出版論壇

 
 常見問題常見問題   搜尋搜尋   會員列表會員列表   會員群組會員群組   會員註冊會員註冊 
 個人資料個人資料   登入檢查您的私人訊息登入檢查您的私人訊息   登入登入 

柯志明:〈歷史的轉向:社會科學與歷史敘事的結合〉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群學出版論壇 首頁 -> 學術地平線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發表人 內容
socio
Site Admin


註冊時間: 2005-08-09
文章: 656

發表發表於: 星期日 十月 01, 2006 12:08 am    文章主題: 柯志明:〈歷史的轉向:社會科學與歷史敘事的結合〉 引言回覆

歷史的轉向:社會科學與歷史敘事的結合
柯志明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
中文摘要

不少社會學者視敘事為認識論上不可相容的異類,急切地要將說故事自社會學的歷史解釋裡逐出。本文基於敘事性與人類生活經驗的時間性間相互依存的關係,倡議社會科學的歷史解釋應納入敘事作為更多樣而成熟的選擇。筆者以為,社會科學的解釋與敘事的理解非但不應相互排斥,甚且可以相輔相成。社會學的歷史研究裡,敘事究竟可以扮演什麼角色,其與傳統社會科學的解釋又有什麼關連?本文嘗試從認識論與方法論來探究兩者結合的可能性與方式,並以《番頭家》一書的寫作經驗作為實例。

關鍵詞:敘事、社會科學、歷史社會學。

The Historical Turn: The Articulation of Narrative and Social Science in Historical Sociology

Abstract



Narrative is regarded as the epistemological other by many sociologists who eager to drive story-telling out of their historical explanation. The author, adhering to the reciprocity between narrativity and temporality, however advocates the incorporation of narrative mode into the historical explanation of sociology as a sign of methodological diversity as well as maturity. This article illustrates an articulation between narrative understanding and social science explanation through the writing experience of The Aborigine Landlord: Ethnic Politics and Aborigine Land Rights in Qing Taiwan.

Keywords: narrative, social science, historical sociology.

************************************************************

就個人過去一向從事的歷史研究,我常常被問到,「什麼是社會學的歷史研究?」。你沒問我之前,我似乎知道,但你問了之後,我卻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回答了。這個猶豫主要來自,從事歷史研究原先的用意簡單只是想把社會學的理論與方法使用到過去的材料上,在經歷過一連串的研究實作後,卻帶來我自己對社會構成的認識以及研究方法上甚為根本的改變。同一個問題變得相當複雜而難以交代。對我個人的學術生涯而言,《番頭家》一書代表一個大轉向。就自己的轉變,我在《番頭家》的實際寫作裡,才有了比較深刻的體驗。此處主要是藉由《番頭家》的寫作心得,討論社會科學與歷史在方法上如何結合,以及重新反省自己的「歷史轉向」,以供有意從事歷史研究的社會學同仁們作為借鏡。

《番頭家》一書分成兩部,分別採用了不同的方法:第一部的歷史敘事與第二部的社會科學分析。原初寫書的動機出於質疑歷史人類學者邵式柏 (John Robert Shepherd 1993) 有關清代臺灣邊區社會與國家的重要著作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一書的論點與經驗證據,因此初稿主要採取理論爭辯與命題檢證的方式進行。由於歷史寫作是難以排除時間順序的,因此稿子的進行變得「夾敘夾論」,但社會科學的分析無疑優先於歷史的敘事。然而,經過一再地翻修改寫與章節的重新安排,書稿就其最終的形式來看,敘事的部分不僅未見削減,反而擴大成為獨立的部分,甚至成為第一部,可說是「敘先於論」,甚至是「敘主論從」,敘與論之間在優位性上有所逆轉。寫作上出現的大逆轉實出乎原先意料之外。雖然一個作者的目的簡單不外就是把資料與討論做最好的結合與呈現,但何以一直往敘事的方向傾斜?寫作風格的改變,特別是使用自己並不熟悉的一種論述方式──敘事,不僅耗費相當大的心力與時間,而且就此結果,一向自視為社會科學家的我,不免有點尷尬,或許還加上幾分惶恐,自忖與本門漸行漸遠,不知伊于胡底。此非始料所及的轉變,理由何在,當時限於對時間性 (temporality) 與敘事性 (narrativity) 的所知有限,實無自知之明,反覆思慮至今,才總算比較清楚些,斗膽獻出來切磋。

一、社會科學與故事

我在《番頭家》的序言裡曾惋惜社會學與歷史的分家,並將雙方的溝通比擬為「雞同鴨講」。雙方學科心態既已積習難改,社會學的歷史研究所能做的,似乎不過是搭起歷史事件演出的「舞台」,把作為舞台的制度結構當作社會學歷史研究的主要目標,而把演員(行動者)即興演出時的「選擇」以及是福是禍的「意外」(機遇,contingency)讓給歷史學去處理。不少歷史學家或許也相當樂於從事同樣的交換,把時間過程內相繼發生的事件保留給自己,而把結構面讓予對方去傷腦筋。既是習性使然,亟求社會學與歷史學結合,豈非緣木求魚。然而,上述的分工方式又何異於再製兩學科的兩分對立?

上述透過社會科學幫助搭建歷史故事偉大演出之舞台的說法,差可比擬於 Charles Tilly (2002) 對於社會科學與故事間之關係所採的立場。Tilly 認識到故事構成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面向(人們從故事裡認識自己、家庭、社會、國家),也與社會科學取材的資料雜糅一起難以區辨(歷史資料大部分是以故事的方式呈現)。如果社會科學追求的旨趣是在解釋 (explanation) 的話,Tilly認為我們必須想辦法從這些錯綜複雜、當局者迷的故事裡理出非故事性的過程,掌握其內的因果關連以及(不同時空脈絡下)背後作用著的社會力量。但 Tilly 也不排斥「啟蒙」(enlightenment) 作為社會科學的另一重要旨趣。就之,他認為社會科學對於非故事過程的解釋大可有助於形成一個「更優越的故事」,易言之,一個「經過社會科學認證過的故事」(Tilly 2002: 40)。這種 Tilly 說的有社會科學在背後指導的「更優越的故事」是不是傳統以「解釋」為職志之社會科學家的本業?顯然不是,除非你像 Tilly 一樣承認另一種以社會責任──「啟蒙」──為志業的社會科學。但讀者其實不難看出 Tilly 的口是心非。雖然將兩種旨趣並列,Tilly 卻已經清楚表白了他自己在知識上的偏好:講故事的終究不是真正的社會科學。

社會科學與敘事間,就Tilly 這種立場,仍不免有親疏高下之別,或不難想見,偶一不慎也有可能延燒成歷史社會學內部解釋與詮釋的對立 (explanation vs. interpretation)。Theda Skocpol 以她一貫的辛辣風格,凸顯出歷史社會學內部這種對立來。對她而言,分析式的(解釋的)歷史社會學透過比較方法在變項模型下建立因果的常則,是難度較高的歷史社會學;詮釋的歷史社會學(例如,E. P. Thompson等)則需要法國著名寫實主義文學家福樓拜的敘事技巧 (Skocpol 1984: 371),但如果博士生膽敢「講故事」的話,就把他的論文轉去給敘事社會學的 William H. Sewell Jr. 指導 (Skocpol 1994: 332)。

「自限於非故事過程的社會科學真的可以做好歷史研究嗎?」在序言裡「搭建歷史演出之舞台」的宣稱下,我在接下來《番頭家》的研究與寫作上,不斷受到這個問題的困擾。事後,就《番頭家》一書的實際內容來看,尋求歷史與社會科學在知識旨趣與方法上整合的努力終究沒有被放棄,甚且在實作上掙扎尋覓,試圖開拓出一條可行的路徑來。

二、拒絕缺席的時間

在進入歷史研究的實作之前,Anthony Giddens早已「在理論上」預先幫我們解決了社會科學與歷史整合的問題。就 Giddens 提出的有關社會構成的本體論,社會學與歷史學的學科分野變得沒有必要。從批判與客存世界 (object world) 脫鉤的語言學式結構主義出發,Giddens (1979: 1-95) 把例行化 (routinized) 的社會實踐,亦即互動的模式化與持續,視為實存的結構,並在時空脈絡裡探究其如何在行動者反思性的實踐裡再製與變化。社會實踐並非僅只是行動者被動地(不加反思地)跟從既定的規則,同時也是一種創造,受到規則約束的創造。在社會實踐的過程裡,行動者再製了結構但也改變了它。結構不再僅只是一種限制而已,它也賦予行動者改變現狀的能力。Giddens 因此說「結構同時是社會實踐的中介與結果 (medium and outcome)」,消解了結構與行動的兩分對立,並在此結構雙元性 (duality of structure) 的觀念上建立他的結構化 (structuration) 理論 (1981: 27; 1979: 69)。

Giddens的結構化理論煞費苦心要把被結構功能論與結構主義所驅逐出去的「時間性」重新帶回來(Giddens 1979: 54-55; 1981: 29-36)。人類經驗本質上是歷史的,帶有時間性。「所有事物在時間上均處於不斷運動的狀態」(Giddens 1979: 46),不斷地告別過去、進入將來;現在 (presence) 只有形而上的存在。在「時間拒絕缺席」(Time refuses to be eliminated) (Giddens 1979: 62) 下,結構化理論裡的結構與過程不分,不再一成不變。時間既是社會構成 (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 不可或缺的面向,就此立場,Giddens (1979: 8 ) 在 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 一書的序文裡宣稱:「時間性恢復作為社會理論不可分割之面向後…歷史與社會學在方法上就難以區分了」。內文裡他又重述:「社會學的特質應該而且本來就是歷史的…社會科學與歷史在邏輯上與方法上就是無法區分」(Giddens 1979: 230)。

歷史與社會科學在理論與邏輯上難以區分,一個「水乳交融」的境界,Giddens 長篇累牘固然已經論辯無遺,但在「方法上」具體指的是什麼,還是沒有清楚交代。在方法學上或許應該先回答一個問題:人類生活的時間經驗是不是有其對應的論述方式?換成一個比較 Giddens 式的問法:帶有時間面向的社會構成是不是有特定的論述方式,可以更適切地再現社會實存 (the representation of social reality)?


三、歷史解釋與敘事

歷史這個字眼在中、西方文字裡都包含著雙重意涵:過去真實發生的事件以及有關過去的陳述。前者牽涉到的是指涉什麼 (reference) 的問題,裡頭包含著「真實的宣稱 (truth claim)」,也因此伴隨著接受「經驗檢驗」的義務。後者──有關過去的陳述──牽涉到的則顯然不僅只於把事件一件件照著時間順序排列,而是如何讓陳述過去變得有意思 (make sense) 或有知性 (intelligible) 的問題。在臺語裡,陳述過去的事──「講古」──就是說故事,對於再現過去的論述方式已經做了明確的選擇:敘事。但在學術界裡,這個問題可沒有那麼容易取得定論。

相較於仰賴傳說的民間「講古者」,專業歷史研究者(史家)的權威來自史料。除了史料外,知道結果的史家相較於古人還有「後見之明」(hindsight) 的優勢。非僅於此,現代的史家更如虎添翼,加上了社會科學發展出來的分析技巧,幫他們辨識出行動者所處環境內作用著的社會力量。從這個角度來看,歷史學在方法上絲毫沒有劃地自限的必要。事情的複雜化起於科學對歷史「鯨吞蠶食的野心」(引自史學家黃進興的用語 1997:279):社會科學的歷史解釋反過來不願意包容敘事的方法。[註一] 以科學之名質疑歷史內含之敘事性格的始作俑者無疑是邏輯實證論的分析哲學家們。以自然科學為師,Carl Hempel (1942) 倡言運用一般法則所統攝的條件命題來建立歷史解釋模型。[註二] 從他知名的論文 “The Function of General Laws in History” 裡 (Hempel 1942),我們清楚見識到,科學如何擴大資料的涵蓋範圍,把「過去」也納進來作為有待解釋的事實。與此同時,Hempel 質疑歷史研究一方面在經驗資料上不夠精確,而難以適用上述模型,另一方面歷史裡發現的常則 (regularities) 往往也過於模糊,夠不上法則的標準。相較於一般科學,歷史解釋因此不過是次級的科學。 [註三]

然而,歷史事件不是物理事件,過去無法僅只被當成科學史學的資料處理。歷史的解釋是帶有時序的解釋。事件必須被放置在時間的順序裡才得以被瞭解。就之,我們還可以再加上時機 (timing) 的面向,事情如何發生與它在什麼時候發生有莫大關連。以我們周遭發生的事為例。臺灣2004年總統大選的結果,事後歸因,與投票前發生的槍擊案有莫大關連。這個選舉結果本身很難從法則的角度來解釋,只有放在先後發生的一連串事件裡以及考量事件發生的時機才能被理解。既然理解一個歷史事件我們必須知道它的「前因後果」,歷史學家不可避免地必須瞻前顧後──照顧到事前事後。可以這麼說,我們之所以能深入理解特定的歷史事件,是因為我們有辦法把它適切地擺置在一個解釋的時序裡,而不像物理事件被當成法則的例示 (instance) 來瞭解。對應於歷史事件是有一種特定的論述方式:把事件依時間的順序組織進「開頭─中間─結尾」的情節 (plot),一個近似於詩文起承轉合的布局裡,那就是,敘事。雖然對科學史學而言,敘事或許不是一個有效的解釋方法,比較像是修辭學的技巧而不是科學的因果解釋與證明。但歷史解釋與敘事終究無法分離。

人類生活的時間經驗是否不得不採取一種說故事的方式才能傳達?對 Paul Ricoeur (1984: 3) 而言,「時間,只有在它被用敘事的方式組織起來時,才成為人的時間」(底線筆者所加)。敘事作為一種知識的方式與人類生活的時間經驗是相生相成的,用 Ricoeur 的話來說,「敘事性與時間性有著相互依存的關係」(出處同上)。敘事不只是描述,而且實際上是在模擬它所代言的事件本身。因為人類是把他們自己的生活經驗統整 (configure) 為有意義之故事的歷史行動者,人類的行動實際上就是在執行自己所想的故事,歷史上記載的事件就是這樣子產生的。「企求敘事的生活」(life in quest of narrative),Ricoeur (1991b) 這麼說。敘事再現人類生活的時間經驗,本來就是對應於社會構成本體。歷史研究者從此不用為了自己竟然在說故事而感到抱歉。


四、敘事的結構


但是,開始說故事的歷史研究者馬上必須面對以下的問題。敘事不是照著時間順序一件跟著一件交代發生的事情,例如:流水帳式的小孩日記或過度仰賴時序的編年史。是什麼將僅只交代事件順序的年表提升到故事的層級?我們通常沒有注意到,敘事除了時序面向外,還有個非時序的結構面向。敘事內事件的組織有賴情節。情節指的是一種關係的架構,藉由其助,我們方得以辨識出事件在故事整體內的位置,而賦予意義。透過情節,分散的事件才得以組成一個具有知性的整體 (an intelligible whole),個別事件不再是獨特、唯一的,而是被納入「全相式的掌握」 (“seeing things together”) (Mink 1966: 181-192; 1970: 547) 裡,視其對故事發展的貢獻而取得其定義。敘事作為高度整合的整體,因此除了時序面向外,還多出一個全相統合的面向 (configurational dimension) (Ricoeur 1981a; Mink 1966)。歷史敘事必須能夠「通盤契合」(colligation)。該字原意是指能緊密扣連相關的事實而構成一個合理的解釋;其作為研究方法的程序而言,則意指把事件放在它的歷史脈絡裡,追溯它與其他事件間的內在關連,形成一銜接緊密、具有高度連貫性的解釋。自然科學以法則來統攝事實,歷史則是把事實整合進情節裡。歷史解釋不是法則式的,但仍不失為因果:透過情節的整編,歷史不再是流水帳式的記事──一件跟著一件,而是有前因後果的單一整體。 [註四]

說故事是人類最普遍的一種溝通方式。故事可以轉譯進出不同的語言與文化而原意少有折損。由於學界過於專注在歷史一詞雙重含意內指涉過去事實的面向,在認識論上急切地要與說故事(歷史的另一個面向)撇清,以致輕忽了人們為什麼會對歷史著作感興趣的這個根本問題。W. B. Gallie (1968) 從人類「跟故事」的能力來建立歷史與尋常敘事間的關連,說明故事如何帶來理解,以及機遇在故事裡所扮演的不可或缺的角色。對他而言,一個有說服力的好故事是這樣子來的。讀者(/聽眾)基於對不可預知之結局的預期與好奇,而為故事所吸引。讀者問:「然後呢」、「接著又發生什麼」,從而跟隨其中發生的一連串事件,經歷了作為挑戰與試煉、逼人努力思索與付諸行動的一場場困境。困境裡難以取捨的抉擇以及接下來難以預期的意外後果(或者說轉折)驅使讀者繼續跟隨。機遇帶來的驚奇吸引讀者的注意力也推動故事的發展。隨著故事過程的逐步開展 (unfold),迷惑終於明朗,最後的結局揭曉。回過頭來,讀者雖然驚訝於事情何以會如此發展,慨嘆於世事的善變與無常,但仍然被說服,可以接受此最後結果乃勢所必然、無可逃避。經過這個過程,我們可以說,讀者終於理解 (understand) 了這個故事。 [註五]

知道遊戲的規則並無助於預測遊戲的結果。在跟隨故事時,讀者或可設想一些可能的結局,但卻無法預知在同時並存的多種可能性下,何者將會勝出,要跟隨一連串的事件直到最後才能得知。機遇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的那些非所預期、令人駭異的事端 (incidents)。機遇帶給讀者的感受──同情或憤怒等──激發讀者一窺後續發展的興趣,驅動讀者繼續跟隨下去。機遇在這裡不只是故事根本的構成要素,而且誘發讀者的興趣,成為跟故事的動力。

驚奇、機遇與非所預期的事件是故事的基本要素。跟隨故事就是被驚奇誘引產生興趣,跟隨著一系列不斷與機遇交錯的事件直到結局。從這個角度來看,故事包納了兩件似乎並不相容的事:機遇與接納結果。讀者在不斷出現機遇的故事過程裡必須心裡覺得「聽起來有道理」(plausible),或者說「合情合理」,才有辦法繼續跟隨下去,直到最後接納結果。這個結果雖然無法用法則來預測或演繹得知,但終歸還是可以接受的。然此「接納」卻也不僅只基於心理上的理由(Gallie 偏重之面向),加上了全相統合面向「通盤契合」的結構邏輯後,智識上也是可以接受的(Louis O. Mink 所重之面向)。機遇與接納結果得以並行不悖,在智識上仰靠的是故事的內在連貫性而不是法則。跟隨故事因此是趟發現之旅,發現情節安排裡先後相繼發生的事件在智識上終歸是可以接納的。


五、歷史的機遇

然而,機遇與全相統合面向之間仍有緊張。大家不難同意,知道了法則並不見得有助於預測特定的歷史結果;熟稔於遊戲的規則並無助於預知遊戲的結局。但如果已經預知結果,而且提供了一個全相統合的架構 (configuration),機遇還有存在的可能?易言之,代表敘事者觀點的情節裡可有機遇存在的空間?對 Mink而言,知道結局後逆溯回去重講故事──倒帶重播──的敘事者,可不知有什麼非所預期的結果:「重溯回去,機遇不再」(1968: 687)。[註六] 此外,沒有了機遇也就沒有驚奇,沒有了驚奇所帶來的興趣也就沒有跟故事的動機,故事就喪失了它發展的動力。讀者偷看了偵探小說的結局以後,就不再有懸疑緊張的感受,從而減低了跟隨故事的興趣,容易不耐煩於瑣碎的交代。

歷史解釋的任務雖在減輕意外所扮演的角色,然透過知道結果之後的後見之明,再重講一次,就足以將機遇逐出歷史,而代之以必然?實際上並不難見到,在重講的時候,不少歷史敘事就此取消了「過去的將來」。不知什麼時候,情節被轉化成為事先安排好的(預先決定的)秩序,歷史事件的時序只不過是某種主導性力量或法則自我開展的過程,而不是並未設定最終結果的一連串選擇所形成的因徑依賴 (path dependence) 過程。歷史過程被結果解釋掉 (explained away) 了,敘事的情節反而被擱置一旁。就此議題我在《番頭家》裡的心得摘述如下(頁372):

邵式柏的解釋架構首重理性的國家行動,從這個視角出發所呈現的熟番地權演化,著墨於普同性的地方多於特異性,著墨於規劃設計的地方多於意外,著墨於漸進連續的累積多於突變。在邵式柏細緻的就其時間上的先後賦予位階秩序後,熟番地權演化就像進化的階梯一般,由下而上,由粗糙而成熟完美。相對而言,筆者所感受到的歷史演化過程則比較像是在小鋼珠(柏青哥,pachinko, pinball game)遊戲裡,沿著上窄下寬的樹枝狀路徑,拾級而下。每一個選擇不僅是放棄了一些可能的替代機會,而且前一個選擇所決定的路徑往往限定了下一個選擇的可能路徑。從事一個選擇的同時已經排除了其他的選擇,也構成了其後選擇的限制條件。遊戲的結構(環境)並沒有給予選擇無盡的可能性。但這並沒有反過來意味著選擇是命定的。在諸多的可能性之間難以抉擇時,決定每每是機遇所促成的(當然也不要忘了加上無知與誤解),通常不是毫不猶豫、不會事後追悔的。然而,由於前後事件的因徑依賴,這個不可逆轉的連鎖反應並不是個可以漸次修正、自我調整而日趨完善的適應過程。因此,把時鐘撥回去,讓歷史重新再來,結果可能相當不同(同一個遊戲但不見得有相同的結果)。當我們把清代臺灣歷史的影帶重播時,感受到的可能不是老式紀錄片所想要帶給我們的印象:讚嘆為政者英明又設想周到的設計,而是感嘆驚訝於事情怎麼會這樣子發展。

敘事情節帶我們從開頭,經過中間的轉折,到最後的結局,理出分叉點上面臨的諸種客觀可能性 (objective possibilities),[註七] 交代了選擇的前後關連與連鎖反應。當我們透過故事回到過去的當下,機遇又重新被帶進來了,但卻以不同的面貌呈現。敘事者重述時注入了知性的好奇,重新開啟曾經錯過的機會及失落的可能選擇 (alternatives),可能性又再度對我們開放。第一度(或當時人)聽到時懸疑、焦慮的感受轉化為第二度(或現代人)聽到時的知性好奇,但還是有驚奇,仍不減其震撼,機遇的空間又再度被打開了,而與我們的生命經驗連結並豐富之。也幸虧有著深具反省性、不僅止於關心結果的讀者,機遇方得以保留其於歷史敘事裡的空間。

六、社會學與歷史在方法上的結合

回到前面歷史一詞的雙重含意,我們可以把歷史區分對照為社會科學的歷史與人文的歷史。前者視歷史為一種探究 (inquiry),其目的在解釋,興趣在事實 (facts),在方法的程序上尋求客觀與證實 (objectivity and proof),並接受專業同仁依此判準所作的批判與裁斷。後者──人文的歷史──視歷史為敘事,其目的在理解(understanding,此處適用於故事的跟隨),興趣在溝通,在方法的程序上並不細究,但求提出更好的推測(提出情節就是在細究諸種可能性)以及達成通盤契合的綜合與綜觀全局的判斷(此固非驗證命題的分析技巧所能替代)。討論至此,似乎已經到了為二者尋求一個連結的時候了。在歷史研究裡,理解與解釋究竟有何關連?兩者間又如何得以結合?

以「如實再現過去」作為理想的傳統史料考證主義史學已經衰頹,時序的重要性隨而漸趨式微,然負載時間性的敘事作為再現實存的一種知識方式依然舉足輕重。Lawrence Stone (1979) 出名的 “The Revival of Narrative” 一文正如其名,乃意圖作為敘事久經沈寂後重獲新生的見證。Stone 從歷史學擺脫了社會科學的誘惑重回正途,或從社會科學向歷史傾斜這樣的視角,來強調敘事的優越以及晚近的復興。社會科學家或難苟同他這種說法,但不少人卻已經逐漸可以接受納入敘事是方法上更多樣而成熟的選擇。廣受敬重的歷史社會學者 Philip Abrams (1980) 在一篇回應的文章裡,批評 Stone (1979) 對於敘事之優越性未免過度渲染。但文內他基於一個不同的理由──接受 Giddens 的結構化概念──卻毫不遲疑地把 Giddens「歷史與社會學方法不分」的指示解讀為社會學應該與敘事結合在一起:研究歷史的社會學家無可避免地必須說故事。

讓歷史與社會學水乳交融的論述模式在邏輯上或許說得通,但做起來可真不容易。Abrams 追求的是超越敘事僅及「聽來頗具道理」(plausibility in depth) 的境界。儘管將目標描述為「納入敘事作為其中部份的新解釋方式」,但具體而言,他所期盼的結合仍然有待努力,目前至多僅及於一種「新敘事」,那就是,被社會科學「儘力偵訊過」(actively interrogated)的敘事,或者兩者間不斷地「交互訊答」(mutual interrogation) (Abrams 1980: 12, 14-15)。

在《番頭家》的寫作上,除了歷史敘事的第一部外,還有個比較接近一般社會科學習見之討論方式的第二部:故事在先,非故事過程在後。在第二部裡我從事了概念的分析並通過演繹將其彼此關連起來,明確交代了該書的理論架構,同時也提出了可供檢證的命題及使用經驗證據檢證了其他學者的對立命題。就《番頭家》的例子而言,在第一部歷史敘事裡所提供的詮釋是作為邵式柏詮釋的對立說。兩套詮釋均能自圓其說,但卻在關鍵性的命題與證據上有所扞格。把競爭性的詮釋付諸檢證,看哪一套詮釋更能經得起經驗證據的考驗,勢所難免,也無妨跟從敘事理論大師 Ricoeur (1991a: 159-160) 將之類比於Karl Popper 的否證 (falsification)。 [註八]

「因果敘事容許我們使用諸多真實發生的事件來檢測一系列的『情節假設』」(Somers and Gibson 1994: 59)。就此,敘事或許可以被視為使用一種特定證明方式的論述 (discourse of proof),目的在提供一種頗具說服力的說法,使得結局在總合考量先後發生的各個事件下,看起來就是個合理的結果。雖然與社會科學的證明有差,但不妨跟隨 Abrams 將敘事視為解釋類型中的一種,並以深刻的理論自覺將其納入歷史解釋裡成為重要的一部份,跟傳統社會科學的解釋方法穿插,用以尋求更令人信服的說理。

七、解釋愈多,理解愈深

講得好的故事可以頗具說服力:不管故事進行中的各個場幕 (episodes) 多麼令人驚訝,整個情節事後看起來仍然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如果讀者過於一廂情願(毫不反省,unreflective)地跟隨故事,幾乎任何故事都可以自圓其說。在這個意義上,故事是可以自我解釋的 (self-explanation)。可是,真正令人信服的故事很少可以單純仰賴作者說故事的能力。迫不及待想要知道最後結果的天真讀者,為「然後呢」的問題所驅使,只要聽來有理,就可以繼續跟隨故事,不暇細究每個環節的考證與銜接。但這並不是說,所有的讀者都同樣缺乏懷疑精神願意照單全收,更不用說,專業的同行基於批判的職責早已虎視眈眈。在讀者缺席的情況下,《番頭家》第一部歷史敘事裡把有可能招致質疑而打斷故事進行的那些問題暫時擱置,留待後頭第二部社會科學的論證裡解決。這是種寫作的策略,但並不表示敘事可以免除質疑。故事進行當中,講者隨時等候深思熟慮的聽眾發出「為什麼」、「可是…」這類的問題。如果過不了關,故事的進展就會被阻斷,「卡住了」。正如檢察官對嫌犯的說詞發出質疑,並使用證據與科學的分析技巧去推翻其意圖脫罪的說詞,社會科學的分析與檢證在這裡扮演了重要的功能性角色。社會科學幫故事解決懸而不決的問題,排除了繼續進展的障礙,而可以繼續跟隨下去;當然同時也排除了一些過不了關的故事。

Abrams 使用「偵訊」一詞,或許不經意間又讓人回想起社會科學的高傲與優越感。在敘事進行當中,解釋的介入無疑像是個不受歡迎的外來者,打破讀者「一廂情願」的跟隨,對故事的發展構成礙手礙腳的「侵擾」,並頤指氣使地予以「糾正」。就此,敘事與解釋兩者看來氣味大不相投。但是,反過來說,在難以應付質疑而說不下去的情況下,要讓聽眾能有信心繼續跟隨故事,也不得不忍受解釋的入侵。單憑直覺而立即的理解──聽來「合情合理」──來支持故事的推展是不足的。深思熟慮的聽眾會批判性地跟隨故事。一旦質疑出現,不管有多煩厭,講者還是得停下來接受檢查,必須「信而有徵」才能繼續。這種我戲稱為「檢查哨」的質疑,也就是學術專業所認可的批判精神 (critical reason),在歷史敘事裡還真的隨處可以碰到,也多少節制了故事可以隨心所欲的空間。 [註九]

底下兩個譬喻或許可以幫忙表達出我的意思來。以法庭斷案的程序為例,法官之目的在排除不合格的故事,也就是論理不清、證據不明的說詞,最後在判決書裡替當事者確認一個經得起證據考驗、切合事理又論理明晰的版本。以心理分析為例,心理分析師作為深思熟慮的聽眾(讀者),不斷提醒講者面對事實,不容含混夾帶、自欺欺人。他的專業所提供的是批判性的干預,但此介入所扮演的角色是功能性的:輔佐當事者講出一個深刻反省過的個人故事。以上兩個例子同樣追求從糾纏不清、千頭萬緒的事件裡,理出頭緒來,都強調要面對事實,但用意仍有出入。前者在作裁斷,後者在構成或重構個人的認同。法官的例子在挑出經得起邏輯與證據檢驗的故事,心理分析師的例子則在幫忙建構出更睿智、讓生命變得更有辦法承受的故事。然背後共同的意旨仍不外乎,透過敘事與社會科學的結合,幫忙講出更好的故事或等著被說出的故事來。

社會科學裡是有不少人視敘事為因果解釋的對反,以之為認識論上不可相容的異類 (epistemological other)。 [註十]《番頭家》一書的寫作恰巧是一個反證。敘事與理論主導的經驗論證二者在論旨上仍是可以互通的,可以類比為音樂上的對位法 (counterpoint),兩者各有表達上的優點,但又相輔相成。把敘事與論證夾雜或分開(夾敘夾論或先敘後論)原本就是寫作策略上多樣選擇的一種。 [註十一] 第二部裡的理論其實早在第一部裡就不斷暗中與歷史敘事交互訊答,只是還沒正式浮出檯面而已。對社會科學家而言,若無第二部才明白出現的論證,第一部內歷史敘事所窮盡交代的事件細節,不過是些細碎偶發的無聊瑣事。對歷史學者而言,第一部的歷史敘事或許就已經足夠了。該講的既然已經都說出來了,又不厭其煩在第二部裡使用另一種方式來表達,似乎有畫蛇添足之嫌。但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把敘事背後的理論架構化為明晰的概念清楚地呈現出來,明確化其與對立說法之間的差異,以及提出可供經驗檢證的命題,不只對社會科學,對深具反省能力的讀者而言,仍有其必要。[註十二] 寫出證據與討論所認可的最佳故事來!重點因此已經不在於確認社會科學對非故事過程的解釋作為敘事的替代物,「彼可取而代之也」,而毋寧是社會科學在敘事內可以扮演何種「功能」。敘事可以包納社會科學的解釋,而社會科學可以校正敘事。敘事可以豐富化社會科學的解釋,而社會科學可以分析性地發展敘事的理解。更堅實的證明與更清晰的概念幫忙講出更好的故事,帶來更好的理解:解釋愈多,理解愈深。



註釋

[註一]
L. Stone (1979: 3-4) 就敘事作為一種歷史寫作的方式提出了一個簡略的定義,刻意強調敘事史學與結構史學的差異,可供此處對照:「(敘事)就是以時間先後的順序組織材料,以及將內容聚焦成為單一連貫──即便帶有一些次情節──的故事。敘事歷史有別於結構歷史的兩種方式分別是:其安排是描述性的而非分析性的,其焦點在人而不在環境。它處理的因此是特殊的與特定的,而不是集體的與統計的」。

[註二]
William Dray (1970) 稱之為法則統攝模型 (the covering law model),簡單地說,就是在給予前提條件下,透過一般法則演繹和預測結果並驗證之。在法則統攝模型裡,因果與法則相生相隨──「因果法則」──因果與法則幾乎是同義字,講因果就是在找普同法則。然而,說因果一定要法則?可以不可以只有「因果」而不用「法則」?在法則統攝模型裡,說X是Y的因,就是說 “Whenever X, then Y.”,給定X就可以透過法則「預測」Y。這與在歷史解釋裡面常見的因果推論──透過某種推論原則我們可以合理地預測特定的結果──還是有所差別,特別是在我們必須說明在歷史上獨特的因果關連 (singular causal connection) 時。舉我們所知道的 Weber 對基督新教與資本主義間關連的歷史因果解釋為例,他不是在說基督新教倫理必然導致資本主義 (If A, then B.),而是說,如果沒有基督新教倫理的話,可以合理推論很可能不會有資本主義 (If not A, then not B.)。也就是說,基督新教倫理不是資本主義的充分條件,頂多可以說是必要條件。這裡的「因果」不是一個「法則統攝的條件命題」下的決定性關係,而是在理出 Weber (1949: 164-188) 歷史解釋方法所說的諸種客觀可能性 (objective possibilities) 下,逐一消去那些不合格的候選者後,合理地說明結果的發生如何歸因於特定原因。

[註三]
為了放鬆科學解釋裡通行的標準,Hempel (1942: 42) 提出了解釋粗坯 (explanation sketch) 這個概念,以便適用於較不精確嚴謹、仍須大量藉助其他學門發展出來之法則的歷史解釋。即使 Hempel 極力鼓勵歷史學擺脫次級的地位,升級為合格的科學,但如拙文內接下來的段落所指出的,這是個「非不為也,實不能也」的問題。

[註四]
此處或有必要就後現代史學如何看待敘事略作交代,釐清其與本文的異同,以方便以下的討論。Hayden White 作為後現代史學敘事理論的重要奠基者,他的見解顯有其代表性。White (1975, 1987) 的著作一再強調敘事是透過情節所提供之統合結構來串連接續發生的事件,方才使之成為有始有終、首尾一貫的故事。White清楚地告訴我們,是因為情節賦予 (emplotment) 才使得敘事得以與年表或年鑑 (chronicles or annals) 區辨開來。如本文所示,這也大致與上述 Ricoeur 及 Mink 等人的敘事定義相符。但在社會本體論上,White 選擇相信實存的世界不是像敘事所再現的那樣有始有終,呈現出一致、整合、連貫,而是只有單純的時序,事情一件接著一件發生,既無起點也無終點,或者說只有開始而不知何所終結(詳見其收於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書內的 “The Value of Narrativity in the Representation of Reality” 一文 (1987: 1-25)。)那種有著開頭、中間和結尾,具有情節和相應而生(讓故事有始有終)之一貫性的故事,對他而言,不過是想像出來附加於社會實存上的人造物 (“a literary artifact”)。有別於 Ricoeur 強調敘事性與人類生活經驗的時間性之間相互依存的立場(本文作者所贊同與採取的立場),White 在本體論上質疑社會實存的敘事性。(White 清楚地知道自己和 Ricoeur 在本體論上立場的不同,詳見其收於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書內的 “The Metaphysics of Narrativity: Time and Symbol in Ricoeur’s Philosophy of History” 一文 (1987: 169-184)。)對他而言,敘事不過是一種強加於原本渾沌之生活經驗上的再現方式,與社會世界沒有本體上的對應關係。White (1987: 1-25) 文內問的是敘事再現實存的能力。敘事到底是如實再現還是刻意扭曲了生活?他的回答相當清楚。敘事是一種被當成內容(或本質)的形式(呼應其書名 The Content of the Form,參見 White 1987: 26-57),它強加於實存之上,扭曲了真實的生活。White 此觀點可說是與 Michel Foucault及 Jaques Derrida 等後結構主義者(對他們兩位此名稱應比後現代一詞精確)相互呼應的,敘事是自外強加的威權之聲,其所服務的是操控與權力。在此意義下,敘事不只扭曲,它還施暴於實存。「質疑主流敘事」(Lyotard 1984: xxiv) 因此成為後現代史學的使命。就之,我們其實不難看出後現代史學「對敘事歷史的敵視」(White 1987: 35)。

即便如是,後現代史學實指涉著龐雜而異質的一群人,從極端的語言學轉向 (linguistic turn)、把社會類比為文本(「除了文本之外一無所有」(Derrida 1976: 158))的立場,到承認有外存於文本之外的脈絡 (context) 但質疑社會之整體性 (totality),還有那種,姑且不論其對社會實存所採的立場,只尋求為底層發聲,亦即為沒有歷史的一群 (people without history) 提供歷史(提供弱者與被擊敗者平反和翻身所需要的故事)。後現代史學主旨既在質疑主流敘事以及模糊化歷史與文學的分際,固然不乏解構敘事的理論,但就敘事概念本身加以系統化的努力恐非其用心所在。就 White、Mink 及 Ricoeur 等人所認知的敘事,在「開頭─中間─結尾」的情節統整下,敘事不可避免地會進行整體化 (totalization) 與帶有修辭上的整體性 (totality),走向不可避免之結局的故事也不免帶有其目的論。因此,Fredric Jameson 才會在為The Postmodern Condition 一書所寫的前言裡質問後現代學者 Jean-François Lyotard 使用小敘事 (little narrative) 來質疑主流敘事的合法性:「如何用敘事來消除敘事?」(Lyotard 1984: xix, 60)。讀者探究後現代史學的敘事時,當先留意上述在敘事的定義與用意上的出入。

[註五]
此敘事的理解 (narrative understanding) 有別於過度仰賴設身處地、直覺式掌握古人意向的心領神會(empathy)。後者歷史學家稱為「直觀」,屬立即式的理解 (immediate understanding),可以不涉及敘事的成分,也因此容易陷入自以為是的偏見,帶來「子非魚安知魚之樂」之譏。

[註六]
“There are no contingencies going backwards” (Mink 1968: 687). 另見 Mink (1970: 554) 表達同樣意思的一段話:“the necessity of the backward references cancels out, so to speak, the contingency of the forward references”。對他而言,歷史研究必然是事後回溯的,而回頭再重講已無機遇可言。

[註七]
客觀可能性引自 Weber 的歷史解釋方法,他非常貼切地稱之為一種「心智的建構」(mental construct) (1949: 173)。史家要解釋真正發生了什麼之前,當先自問可能發生什麼。

[註八]
此處提及 Popper 主要指涉的是他素樸的否證主義 (falsificationist) 立場(作為證明主義 (justificationist)的對立立場):理論是臆測的產物,科學無法證明 (prove) 理論,但卻能反證 (disprove),即能基於經驗事實以充分的邏輯確定性來否定錯誤的理論 (Popper 1968)。一個理論的推翻或許不像自然科學實驗那麼戲劇化地來自一個決定性的證據,而通常是來自一個替代性理論所組織起來的一連串難以招架的證據。

[註九]
對 White (1975, 1987) 而言,歷史敘事的情節取自於所屬文化內的文學符碼 (literary code),是對於事實的一種詩學的轉喻 (poetic troping of the facts),乃是後來附加上去的。就此,歷史敘事與基於想像事件的文學小說在編造情節時所作的事並無差異。此說之下,情節賦予在歷史敘事內擁有相當大的自主空間,從而模糊了兩種不同指涉 (reference) 的敘事──基於事實的歷史敘事與基於想像的文學敘事──間的界限。歷史敘事變得與文學創作不分。然而,舉清代臺灣平埔族地權的爭辯為例,「流離失所」的悲劇或「保留原領地」的喜劇真的可以見仁見智嗎?在經驗證據的「偵訊」下,作者編造情節的空間其實相當有限。小說文學創造出來的世界裡──一個完全用想像創造出來的世界,情節要能安排得銜接緊湊、前後連貫一致,已屬非易,更何況一個必須面對眾多無法隨意變造之既存事實的歷史解釋。

[註十]
「認識論上的異類」一詞引自 Margaret R. Somers and Gloria D. Gibson (1994),文內她們批評美國社會學界為求與人文學做出區辨,一向刻意視敘事為因果解釋的對立面,而以之為認識論上的異類。Somers (1996) 在 The Historic Turn in the Human Sciences 一書內大聲疾呼,社會學的歷史轉向仍未深及敘事的認識論及本體論層次。在當前美國社會學的歷史轉向裡,雖有一小部分的歷史社會學家倡言敘事方式應該被納入到社會科學的解釋裡,但更大部份的多數人依然選擇視若無睹。對 Somers (1996) 而言,認識論上未達敘事層次的歷史轉向仍是個不徹底的轉向。敘事取向的歷史社會學者相近的論點可參見 Abbott (1991, 2001)、Sewell (1996) 及 Griffin (1992) 等。

[註十一]
《番頭家》採取先敘後論的寫作策略,主要是因為概念化與論證過程(涉及分類學的複雜分析以及龐大的數量資料處理)過於繁複,恐怕對敘事的進行構成太大的干擾,故留在後頭處理。

[註十二]
理論過於隱晦時,推理就無法明確,關鍵性的假設也不會清楚而難以檢驗(及否證),終難免直接訴諸個別學者的直觀。





參考文獻

柯志明 (2001) 番頭家:清代臺灣族群政治與熟番地權。台北: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黃進興 (1997) 中國近代史學的雙重危機:試論「新史學」的誕生及其所面臨的困境,中國文化研究學報 6:263-284。

Abbott, Andrew (1991) History and Sociology: The Lost Synthesis. Social Science History 15(2): 201-238

────── (2001) Time Matters: On Theory and Metho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Abrams, Philip (1980) History, Sociology, Historical Sociology. Past and Present 87: 3-16.

Derrida, Jacques (1976) Of Grammatology, translated by Gayatri Chakravorty Spivak. Baltimore :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Dray, William H. (1970) Laws and Explanation in History. Oxford: Clarendon Press.

Gallie, W. B. (1968) Philosophy and the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Giddens, Anthony (1979) 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 Action, Structure, and Contradiction in Social Analysi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 (1981) A Contemporary Critiqu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London: MacMillan.

Hempel, Carl (1942) The Function of General Laws in History.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39(2): 35-48.

Griffin, Larry (1992) Temporality, Events, and Explanation in Historical Sociology: An Introduction. Sociological Methods and Research 20: 403-27.

Lyotard, Jean-François (1984) The Postmodern Condition: A Report on Knowledge, translated by Geoff Bennington and Brian Massumi; foreword by Fredric Jameson.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k, Louis O. (1966) The Autonomy of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Pp. 160-192 in Philosophical Analysis and History, edited by William H. Dray. New York: Harper & Row.

────── (1968) Philosophical Analysis and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 21(4): 667-698.

────── (1970) History and Fiction as Modes of Comprehension. New Literary History 1(3): 541-558.

Popper, R. Karl (1968)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 New York: Harper & Row.

Ricoeur, Paul (1981a) The Narrative Function. Pp. 274-296 in Hermeneutics and the Human Sciences: Essays on Language, Action and Interpretation, 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John B. Thomps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1981b) Narrative Time. Pp. 165-186 in On narrative, edited by W. J. T. Mitchell.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 (1984) Time and Narrative, vol. 1, translated by Kathleen McLaughlin and David Pellauer.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 (1991a) From Text to Action, translated by Kathleen Blamey and John B. Thompson. Evanston, Illinoi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 (1991b) Life in Quest of Narrative. Pp. 20-33 in On Paul Ricoeur: Narrative and Interpretation, edited by David Wood. London: Routledge.

Sewell, William H. Jr. (1996) Three Temporalities: Toward an Eventful Sociology. Pp. 245-280 in The Historical Turn in the Human Sciences, edited by T. J. McDonald.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Shepherd, John R. (邵式柏) (1993)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Skocpol, Theda (1984) Emerging Agendas and Recurrent Strategies in Historical Sociology. Pp. 356-391 in Vision and Method in Historical Sociology, edited by Theda Skocpol.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1994) Social Revolutions in the Modern World.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Somers, Margaret R. (1996) Where Is Sociology after the Historical Turn? Knowledge Cultures, Narrativity, and Historical Epistemologies. Pp. 53-89 in The Historical Turn in the Human Sciences, edited by Terrence J. McDonald. Ann Arbor, MI: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Somers, Margaret R. and Gloria D. Gibson (1994) Reclaiming the Epistemological ‘Other’: Narrative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Identity. Pp. 37-99 in Social Theory and the Politics of Identity, edited by Craig Calhoun. Oxford: Blackwell.

Stone, Lawrence (1979) The Revival of Narrative: Reflections on a New Old History. Past and Present 85: 3-24.

Tilly, Charles (2002) Stories, Identities, and Political Change. Lan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Weber, Max (1949) Objective Possibility and Adequate Causation in Historical Explanation. Pp. 164-188 in 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Edward A. Shils and Henry A. Finch. With a foreword by Edward A. Shils. New York: Free Press.

White, Hayden (1975) 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 (1987)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Narrative Discourse and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出處:《臺灣社會學》第十期,pp.149-170。


socio 在 星期四 十月 05, 2006 11:13 am 作了第 1 次修改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socio
Site Admin


註冊時間: 2005-08-09
文章: 656

發表發表於: 星期三 十月 04, 2006 7:59 pm    文章主題: 談談柯志明教授和他的著作 引言回覆

本文〈歷史的轉向:社會科學與歷史敘事的結合〉為台灣最重要的(歷史)社會學家 柯志明教授,繼〈社會學家們回來作歷史研究吧!〉之後的最新力作。功力直透紙背,比起國外名家遑不多讓,讀者細讀自會同意本人所言。

柯教授所著 《番頭家:清代臺灣族群政治與熟番地權》(2001),已經成為台灣史研究的一部經典名著,也是台灣社會學學術發展上的一部扛鼎之作,一座大山。據悉已有台灣年輕學者誓言要超越本書的成就,我們樂觀其成。柯教授自卸下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職務以後,即又投入相關研究,近年內當會有讓大家驚奇的突破之作出版,請大家拭目以待。

柯教授於2003年在本社出版了《米糖相剋:日本殖民主義下台灣的發展與從屬》,該書是台灣日據時期社會經濟最關鍵的研究,自成一家之言,同樣是後繼學者不得不超越的一個「大障礙」。關於這本書的出版,本社為出版者,或許應該藉此機會對於各方評論的一個誤解做一澄清。評論者往往聚焦於本書和 Japanese Colonialism in Taiwan: Land Tenure, Development, and Dependency, 1895-1945 ( Boulder, Colorado: Westview Press)一書之間的關係,該英文書為作者的博士論文改寫,本書則往往被評論者視為該英文版的「翻譯」,這不是很恰當。這種誤解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很少人會研究同一個題材數十年,偏偏柯教授就是這種執著的人,因此被誤解是很難避免。可是本書就學術思想的發展來說,稱之為「翻譯」其實是大大委屈了柯教授對於學術研究的執著。評者可能會說,本書和該英文書相較,所使用的「資料」並無增益多少,可是光憑此表面的比較來認定這本書的成就,其實是「見樹不見林」。本書最大的成就其實在於「理論架構的深化」。有心的讀者仔細探研這二本書的內容即可發現。

想要轉載柯教授這二篇文章者,請先取得柯教授(ka@gate.sinica.edu.tw)的同意,並副本給群學(socialsp@seed.net.tw),
同時請註明出處。感激不盡。

原刊出的文章漏了英文摘要和註釋,現已補上,謹向柯教授致歉。



.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socio
Site Admin


註冊時間: 2005-08-09
文章: 656

發表發表於: 星期五 十一月 03, 2006 2:00 pm    文章主題: 再推 引言回覆

....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群學出版論壇 首頁 -> 學術地平線 所有的時間均為 台灣時間 (GMT + 8 小時)
1頁(共1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


Powered by phpBB © 2001, 2005 phpBB Group
正體中文語系由 phpbb-tw 維護製作